《红楼梦》初名《石头记》,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,是一部章回体古典长篇小说,位列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首,是中国古典文学创作的巅峰之作。据传,《红楼梦》刊行后不久,京师竹枝词里便有“开口不谈《红楼梦》,此公缺典定糊涂”的说法。

清代小说家曹雪芹便是《红楼梦》的作者。曹雪芹(约1715—约1763),名霑,字梦阮,号雪芹、芹圃、芹溪,祖籍辽阳。曹家和《红楼梦》中的贾家一样,是个“钟鸣鼎食”之家。从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开始,曹家三代任江宁织造,是江南显赫一时的名门望族。因此,生于南京的曹雪芹曾经有过一段“饫甘餍肥”的富贵生活,受过良好的文化艺术教养。雍正六年,曹家被抄,一家迁往北京,家道日渐衰落,正值年少的曹雪芹开始过着“茅椽蓬牖”的贫苦生活。曹雪芹晚年居于北京西郊,因爱子夭折而极度悲伤,最终贫病而死。

曹雪芹性情豪放不羁,嗜酒健谈,工诗善画。他以十年时间创作《红楼梦》,“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,可谓“字字看来尽是血,十年辛苦不寻常”。据说这部凝聚着曹雪芹全部心血的巨著仅存八十回,他写至第八十回便“泪尽而逝”了。乾隆五十六年至乾隆五十七年,程伟元和高鹗先后对现存的后四十回进行反复修改,首次刊行一百二十回本,并取“红楼梦”为书名。其后四十回所据底本旧说是高鹗所续,然而红学专家们认为,《红楼梦》后四十回,曹雪芹基本上已经完成,只是不知为何未能传抄行世,未能流传下来,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。据近年来的研究,高续说尚有可疑,续作的作者究竟为谁,仍尚待探究。

《红楼梦》以错综复杂的清代上层贵族社会为背景,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,通过对贾、史、王、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,展示了18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方方面面,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,可谓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。鲁迅先生在《中国小说史略》中评《红楼梦》:“全书所写,虽不外悲喜之情,聚散之迹,而人物事故,则摆脱旧套,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……盖叙述皆存本真,闻见悉所亲历,正因写实,转成新鲜……单是命意,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:经学家看见《易》,道学家看见淫,才子看见缠绵,革命家看见排满,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……”

《红楼梦》具有极高的思想性,真实地暴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嘴脸,批判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,包括皇权制度、官僚制度、科举制度、宗法等级制度、婚姻制度以及礼法、道德观念等,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没落和崩溃的历史命运。从书中可见作者已具有了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——追求自由和个性。

作为中国文学史上光辉照耀古今的瑰宝,《红楼梦》的艺术成就是卓越的。小说塑造了诸多鲜活的人物形象,一个个人物形象都有血有肉,个性鲜明,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。全书的结构新颖而奇巧,宏大而自然,以假寓真,虚实相生,避免了小说情节和人物活动的单线发展,将盘根错节的种种事件和诸多人物活动紧密联系起来,从而表现出小说的整体性与作者的非凡才思。小说语言洗练、形象、自然,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,往往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人物的个性特征。小说中的诗词歌赋,与故事和人物融为一体,为小说增添了绚丽的色彩。

《红楼梦》是一颗璀璨的明星,以其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和无穷的艺术魅力,使无数读者为之倾倒。